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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辦發〔2018〕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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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縣委辦公室??融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融安縣招商引資優惠
政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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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泗頂礦區管理處,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駐融及各企事業單位:
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融安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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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縣委辦公室????融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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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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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步伐,鼓勵和吸引縣內外投資者在融安投資興業,根據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凡在融安縣境內新注冊成立,并在融安縣納稅的招商引資項目(不含礦產資源開采及初加工、PPP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及房地產開發),以及現有企業進行技改擴能、產品研發、技術創新或擴大再生產等,適用本政策。
第三條?招商引資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導向,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環保、安全要求。鼓勵發展特色農產品、林產品及礦產品的深加工、裝備制造、高新技術、信息化產業、健康產業、文化產業、現代化農業、生態旅游和現代商貿物流、總部經濟等。
第二章?財政扶持政策
第四條?凡到融安縣投資非國家限制類產業企業均可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并按上繳稅收縣屬部分給予比例獎勵,獎勵扶持資金用于企業的技術改造、科技創新、擴大再生產、產品研發及升級改造等。
第五條?凡符合國家、自治區、柳州市產業政策,且是融安縣重點打造的特色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新建的工業生產項目(竹木半成品加工項目除外),在建設過程中,由縣財政按稅收縣屬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用于技術改造、產品研發或擴大再生產。
第六條?入駐企業自項目用地正式交付之日起,符合開工建設條件的,三年內達產,首次年工業總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實現年上繳稅收總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不含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當年按其上繳稅收縣屬部分100%的比例對企業一次性扶持,用于企業擴大再生產(以上數據以縣統計局、縣稅務部門為準)。
第七條?對上年稅收達200萬元以上、次年實現并繳納的稅收收入超過300萬元的工業和商貿服務業企業,按其實現比上年度增加的稅收縣屬部分的50%給予扶持,當年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第八條?新辦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以及我縣農產品深加工、旅游業、現代倉儲物流業、成套家具加工及配套產業企業(板材加工企業除外),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50%以上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按其所繳納的全部稅收中的稅收縣屬部分的100%給予扶持,第4年至第5年按其所繳納的全部稅收中的稅收縣屬部分的60%給予扶持。
第九條?凡符合享受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稅收獎勵的企業應為納稅信用等級B級以上(含B級)的納稅人,且同一年度內不得疊加享受。
第十條?對獲縣人民政府認定的新建重點工業項目,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向融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并經縣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報柳州市工信委批準,由相應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項目標準廠房實際投資額4%、設備實際投資額5%的補助。屬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給予項目廠房、設備實際投資額8%的補助。每個項目當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一條?鼓勵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獲新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獲新認定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5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鼓勵總部經濟發展。對在融安縣設立的總部企業,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對主營業務不在融安縣區域的總部企業,將其年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獎勵給企業用于企業再發展。對于轉移總部到融安縣并上市的總部企業,其需補交的三年稅收總和(約2000萬元)的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用于擴大再生產;
(二)鼓勵現有企業在融安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營銷中心,凡將分布在縣域外的企業生產的產品集中在總部營銷中心銷售并開票的,均可享受自營銷中心繳納第一筆增值稅起5年內,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30%及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30%給予扶持;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20%—30%的,按增量部分的20%給予扶持;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低于20%的部分,按增量部分的10%給予扶持。上述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三章?土地政策
第十三條?工業用地政策
(一)對國家或者自治區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以及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對國家或者自治區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縣財政按土地出讓面積每畝獎勵2萬元給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其他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按土地出讓面積每畝獎勵1萬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
(二)改進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方式,允許在出讓合同中約定。土地出讓價款在首次繳納不低于50%的前提下最多分3期繳納,一年內全部繳清;經縣土地儲備委員會認定,可以約定在2年內全部繳清。
(三)投資規模達10000萬元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帶動性強的工業、旅游、現代商貿物流、特色小鎮、附加值高的生產服務項目或投資新建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酒店的,可依法給予更大支持空間,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供地價格,按招拍掛方式供地。
第四章?金融扶持政策
第十四條?設立縣級產業發展基金,強化企業金融扶持。縣財政每年預算不低于3000萬元的產業發展基金,用于產業研究、規劃、培育和公共服務平臺構建等活動。同時加快與專業投資公司合作,為投資融安縣的項目提供融資擔保,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
第十五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在固定資產投資期間需要融資的可給予20%的貸款貼息,單項貼息最多不超過50萬元;對上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流動資金有困難的,可提供不超過300萬元融資額的免費擔保或提供擔保費用,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融資貴問題。
第五章?用氣、用電扶持政策
第十六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的規上工業企業生產用電每度補助0.05元。
第十七條?對于進駐工業園區集中供氣的規上工業企業,工業生產用氣以全國平均氣價為標準,對超出標準部分予以補貼,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30元/立方米(不能高于節能減排的指標)。
第六章?服務承諾
第十八條?實行招商引資重點企業掛牌聯席制度,凡到融安縣投資開發的客商,融安縣各級人民政府和執法部門將依法保護其合法生產、經營活動和正當權益。
第十九條?大力整治企業建設和發展周邊環境,對破壞招商環境的人和事,有關部門第一時間受理、處理和曝光,全面優化招商引資服務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制環境。?
第二十條?招商引資項目在取得合法手續后開工建設的,可享受投資環境保障服務。除社會治安、消防、安監、環保、勞動監察檢查、市場監管外,任何單位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不得擅自進入企業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招商引資項目由縣投資促進局、園區主管部門、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服務,對每個項目安排專人跟蹤服務。屬縣級相關行政審批的,由行政許可部門在企業落戶、相關資料齊備后按規定期限及時辦結。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職能部門解決的,由縣投資促進工作委員會委派專人協助辦理。
第二十二條?入駐園區的招商企業,在開工建設前,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協調做好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和電視網絡建設,提供必要的建設和生產條件。
第二十三條?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招聘易地扶貧搬遷戶、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再就業,并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及減免稅收的待遇。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廣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到融安縣投資興業的按《融安縣粵桂扶貧協作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執行優惠,也可享受本優惠政策的相關規定,但不得疊加享受。
第二十五條?原制定的同類文件與本優惠政策不一致的,按本優惠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優惠政策由縣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優惠政策從2018年1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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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融安縣投資促進中心 發布日期:2020-07-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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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融安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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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加快招商引資步伐,鼓勵和吸引縣內外投資者在融安投資興業,根據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凡在融安縣境內新注冊成立,并在融安縣納稅的招商引資項目(不含礦產資源開采及初加工、PPP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及房地產開發),以及現有企業進行技改擴能、產品研發、技術創新或擴大再生產等,適用本政策。
第三條?招商引資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導向,并達到國家規定的環保、安全要求。鼓勵發展特色農產品、林產品及礦產品的深加工、裝備制造、高新技術、信息化產業、健康產業、文化產業、現代化農業、生態旅游和現代商貿物流、總部經濟等。
第二章?財政扶持政策
第四條?凡到融安縣投資非國家限制類產業企業均可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并按上繳稅收縣屬部分給予比例獎勵,獎勵扶持資金用于企業的技術改造、科技創新、擴大再生產、產品研發及升級改造等。
第五條?凡符合國家、自治區、柳州市產業政策,且是融安縣重點打造的特色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新建的工業生產項目(竹木半成品加工項目除外),在建設過程中,由縣財政按稅收縣屬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用于技術改造、產品研發或擴大再生產。
第六條?入駐企業自項目用地正式交付之日起,符合開工建設條件的,三年內達產,首次年工業總產值達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實現年上繳稅收總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不含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當年按其上繳稅收縣屬部分100%的比例對企業一次性扶持,用于企業擴大再生產(以上數據以縣統計局、縣稅務部門為準)。
第七條?對上年稅收達200萬元以上、次年實現并繳納的稅收收入超過300萬元的工業和商貿服務業企業,按其實現比上年度增加的稅收縣屬部分的50%給予扶持,當年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第八條?新辦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以及我縣農產品深加工、旅游業、現代倉儲物流業、成套家具加工及配套產業企業(板材加工企業除外),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50%以上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按其所繳納的全部稅收中的稅收縣屬部分的100%給予扶持,第4年至第5年按其所繳納的全部稅收中的稅收縣屬部分的60%給予扶持。
第九條?凡符合享受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稅收獎勵的企業應為納稅信用等級B級以上(含B級)的納稅人,且同一年度內不得疊加享受。
第十條?對獲縣人民政府認定的新建重點工業項目,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向融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并經縣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報柳州市工信委批準,由相應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項目標準廠房實際投資額4%、設備實際投資額5%的補助。屬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給予項目廠房、設備實際投資額8%的補助。每個項目當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一條?鼓勵企業創新平臺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獲新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獲新認定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自治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50萬元獎勵。
第十二條?鼓勵總部經濟發展。對在融安縣設立的總部企業,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對主營業務不在融安縣區域的總部企業,將其年上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獎勵給企業用于企業再發展。對于轉移總部到融安縣并上市的總部企業,其需補交的三年稅收總和(約2000萬元)的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用于擴大再生產;
(二)鼓勵現有企業在融安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營銷中心,凡將分布在縣域外的企業生產的產品集中在總部營銷中心銷售并開票的,均可享受自營銷中心繳納第一筆增值稅起5年內,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30%及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30%給予扶持;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20%—30%的,按增量部分的20%給予扶持;當年度稅收地方留成環比增長低于20%的部分,按增量部分的10%給予扶持。上述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三章?土地政策
第十三條?工業用地政策
(一)對國家或者自治區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以及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
對國家或者自治區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縣財政按土地出讓面積每畝獎勵2萬元給企業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其他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按土地出讓面積每畝獎勵1萬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
(二)改進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方式,允許在出讓合同中約定。土地出讓價款在首次繳納不低于50%的前提下最多分3期繳納,一年內全部繳清;經縣土地儲備委員會認定,可以約定在2年內全部繳清。
(三)投資規模達10000萬元以上,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帶動性強的工業、旅游、現代商貿物流、特色小鎮、附加值高的生產服務項目或投資新建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酒店的,可依法給予更大支持空間,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供地價格,按招拍掛方式供地。
第四章?金融扶持政策
第十四條?設立縣級產業發展基金,強化企業金融扶持。縣財政每年預算不低于3000萬元的產業發展基金,用于產業研究、規劃、培育和公共服務平臺構建等活動。同時加快與專業投資公司合作,為投資融安縣的項目提供融資擔保,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
第十五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在固定資產投資期間需要融資的可給予20%的貸款貼息,單項貼息最多不超過50萬元;對上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流動資金有困難的,可提供不超過300萬元融資額的免費擔保或提供擔保費用,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融資貴問題。
第五章?用氣、用電扶持政策
第十六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高端裝備制造業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金桔深加工項目、成套家具生產項目的規上工業企業生產用電每度補助0.05元。
第十七條?對于進駐工業園區集中供氣的規上工業企業,工業生產用氣以全國平均氣價為標準,對超出標準部分予以補貼,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30元/立方米(不能高于節能減排的指標)。
第六章?服務承諾
第十八條?實行招商引資重點企業掛牌聯席制度,凡到融安縣投資開發的客商,融安縣各級人民政府和執法部門將依法保護其合法生產、經營活動和正當權益。
第十九條?大力整治企業建設和發展周邊環境,對破壞招商環境的人和事,有關部門第一時間受理、處理和曝光,全面優化招商引資服務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制環境。?
第二十條?招商引資項目在取得合法手續后開工建設的,可享受投資環境保障服務。除社會治安、消防、安監、環保、勞動監察檢查、市場監管外,任何單位未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不得擅自進入企業進行檢查。
第二十一條?招商引資項目由縣投資促進局、園區主管部門、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服務,對每個項目安排專人跟蹤服務。屬縣級相關行政審批的,由行政許可部門在企業落戶、相關資料齊備后按規定期限及時辦結。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職能部門解決的,由縣投資促進工作委員會委派專人協助辦理。
第二十二條?入駐園區的招商企業,在開工建設前,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協調做好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和電視網絡建設,提供必要的建設和生產條件。
第二十三條?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招聘易地扶貧搬遷戶、下崗職工和失地農民再就業,并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及減免稅收的待遇。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廣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到融安縣投資興業的按《融安縣粵桂扶貧協作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執行優惠,也可享受本優惠政策的相關規定,但不得疊加享受。
第二十五條?原制定的同類文件與本優惠政策不一致的,按本優惠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優惠政策由縣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優惠政策從2018年1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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