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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名稱
農村危房改造。
二、解讀依據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規程(2017年修訂)》、《2023年度融安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三、改造對象
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必須符合三方面條件: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農戶身份屬性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無房(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包括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視為農村低保戶。
在同等條件下,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和誠信計生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無房戶、復員軍人(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下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退役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家庭、易返貧致貧戶和脫貧戶等予以優先安排。
四、實施程序
(1)確定對象。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2)危房評定。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開展危房評定,將C、D級危房或無房戶納入改造范圍。(3)制定方案。根據《2023年度廣西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和危房改造農戶。(4)簽訂協議。鄉鎮人民政府要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改造合同或協議,明確補助標準、建設要求、完成時限、抗震要求、拆舊時間等內容。(5)組織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戶自行改造、自建房屋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且有統一建設意愿的,要幫助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一建設。(6)竣工驗收。實行縣級全覆蓋驗收制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財政局、鄉村振興局、民政局等部門和鄉鎮共同組成驗收組,及時并逐戶組織驗收。(7)拆除舊危房。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經批準易地新建住宅的,應嚴格執行“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8)撥付補助資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通過驗收的農村危房改造戶資料進行整理,于每月25日前提交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應于30日內通過“一卡(折)通”撥付資金(委托代建或統建的,直接撥付到代建或統建方賬戶)。
五、建設要求
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號)要求,設置地梁、圈梁和構造柱等,達到6度抗震設防標準要求。
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戶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農房要執行《融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融安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融安縣農房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融建發〔2020〕10號)規定,維修加固方式實施改造的農房要執行《融安縣2019年高質量扶貧危房改造提升行動方案》(融扶領辦發〔2019〕51號)要求,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發揮村莊規劃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等要求審批新增宅基地和新建農房,對農房建筑面積和建筑層數進行管控。新建農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充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順應地形地貌,不隨意切坡填方棄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砍老樹,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在核發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農房建設要滿足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要求,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設清潔廚房,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建設。有條件的鄉鎮可由城鎮供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同步推進消防取水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鋼結構、木竹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進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籌措主要渠道是財政補助和農戶自籌。經測算,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1200元,按每戶建房80平方米計算,戶均投資約9.6萬元。2023年全縣實施農村危房改造50戶,計劃總投資約480萬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73.09萬元。
來源:融安縣住建局管理組 發布日期:2023-12-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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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名稱
農村危房改造。
二、解讀依據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規程(2017年修訂)》、《2023年度融安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三、改造對象
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必須符合三方面條件: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農戶身份屬性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無房(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包括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視為農村低保戶。
在同等條件下,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和誠信計生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無房戶、復員軍人(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下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退役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家庭、易返貧致貧戶和脫貧戶等予以優先安排。
四、實施程序
(1)確定對象。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2)危房評定。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開展危房評定,將C、D級危房或無房戶納入改造范圍。(3)制定方案。根據《2023年度廣西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和危房改造農戶。(4)簽訂協議。鄉鎮人民政府要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改造合同或協議,明確補助標準、建設要求、完成時限、抗震要求、拆舊時間等內容。(5)組織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戶自行改造、自建房屋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且有統一建設意愿的,要幫助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一建設。(6)竣工驗收。實行縣級全覆蓋驗收制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財政局、鄉村振興局、民政局等部門和鄉鎮共同組成驗收組,及時并逐戶組織驗收。(7)拆除舊危房。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經批準易地新建住宅的,應嚴格執行“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8)撥付補助資金??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通過驗收的農村危房改造戶資料進行整理,于每月25日前提交縣財政局,縣財政局應于30日內通過“一卡(折)通”撥付資金(委托代建或統建的,直接撥付到代建或統建方賬戶)。
五、建設要求
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號)要求,設置地梁、圈梁和構造柱等,達到6度抗震設防標準要求。
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戶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農房要執行《融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融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融安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融安縣農房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融建發〔2020〕10號)規定,維修加固方式實施改造的農房要執行《融安縣2019年高質量扶貧危房改造提升行動方案》(融扶領辦發〔2019〕51號)要求,加強鄉村規劃建設管理,發揮村莊規劃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等要求審批新增宅基地和新建農房,對農房建筑面積和建筑層數進行管控。新建農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充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順應地形地貌,不隨意切坡填方棄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壞水系、不砍老樹,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在核發宅基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農房建設要滿足質量安全和抗震設防要求,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設清潔廚房,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建設。有條件的鄉鎮可由城鎮供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進供水入戶,同步推進消防取水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裝配式鋼結構、木竹結構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進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籌措主要渠道是財政補助和農戶自籌。經測算,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1200元,按每戶建房80平方米計算,戶均投資約9.6萬元。2023年全縣實施農村危房改造50戶,計劃總投資約480萬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73.0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