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依法控輟。大力宣傳《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強師生、家長法律意識。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對經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學的家長或監護人,提請司法部門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加強對初中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監控,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阻礙入學,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
二是管理控輟。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完善控輟保學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評價體系,嚴禁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學業的唯一標準。嚴格學籍管理,抓好轉出轉入各個環節,杜絕因管理不善引發學生輟學。
三是質量控輟。教師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輔導,采取積極有效教育方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取得進步,真正使學困生進得來,留得住,遏制學生由于厭學而輟學的傾向。
四是安全控輟。繼續改善辦學條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著力改善學校環境,確保學生不因學校辦學條件差和安全無保障而輟學。
五是扶貧控輟。加大對家庭貧困學生的扶助力度,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大力倡導關愛互助精神,為困難學生提供更多的人文關懷,確保不讓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
六是情感控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持“一切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的原則,尊重關愛學生,建立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教師歧視、挖苦、體罰學生,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的學生勸得回”。
七是程序控輟。學生無故曠課三天的, 班主任及時進行家訪,并做好家訪記錄,經過家訪學生仍未到校就讀的,班主任必須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分管領導要與包保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學生返校就讀。經動員確認學生已輟學的,上報當地政府,協調政府對其父母或監護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監護人返校就讀。對拒不返校的,由分管鎮政府(街道辦)或教育行政部門發出《限期入學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一直至司法強制。
來源:融安縣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4-07-16 10:00
一是依法控輟。大力宣傳《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強師生、家長法律意識。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對經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學的家長或監護人,提請司法部門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加強對初中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監控,協調有關部門打擊阻礙入學,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
二是管理控輟。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完善控輟保學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學方法和評價體系,嚴禁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學業的唯一標準。嚴格學籍管理,抓好轉出轉入各個環節,杜絕因管理不善引發學生輟學。
三是質量控輟。教師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輔導,采取積極有效教育方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取得進步,真正使學困生進得來,留得住,遏制學生由于厭學而輟學的傾向。
四是安全控輟。繼續改善辦學條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著力改善學校環境,確保學生不因學校辦學條件差和安全無保障而輟學。
五是扶貧控輟。加大對家庭貧困學生的扶助力度,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大力倡導關愛互助精神,為困難學生提供更多的人文關懷,確保不讓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
六是情感控輟。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持“一切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的原則,尊重關愛學生,建立民主和諧的師生關系,嚴禁教師歧視、挖苦、體罰學生,使“在校生留得住,輟學的學生勸得回”。
七是程序控輟。學生無故曠課三天的, 班主任及時進行家訪,并做好家訪記錄,經過家訪學生仍未到校就讀的,班主任必須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分管領導要與包保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學生返校就讀。經動員確認學生已輟學的,上報當地政府,協調政府對其父母或監護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監護人返校就讀。對拒不返校的,由分管鎮政府(街道辦)或教育行政部門發出《限期入學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一直至司法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