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編號三十三)整改工作驗收公示
一、自治區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一些礦山企業無序開采問題。融安縣浮石鎮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采石場沿山體傾倒廢石廢渣,生態破壞嚴重。
二、責任單位
融安縣委、縣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況
(一)督促融安縣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石灰巖礦開展整治工作。2024年7月30日,聯合各個部門到融安縣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石灰巖礦開展處置會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清除廢石廢渣。對已經散落在礦區范圍外的廢石廢渣,必須立即進行徹底清除。清除過程中要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二是進行生態修復,清除完散落在礦區范圍外的廢石廢渣后,對傾倒廢石廢渣的區域覆蓋適宜厚度的土壤層,選擇適合當地氣候和生長條件且具有較強固土能力的植物進行復綠種植,既要保證綠化效果,又要有利于生態系統的恢復。三是修筑階梯式臺階用來緩沖滾落石子,為防止后續礦山開采過程中礦(廢)石(渣)滾落至礦區范圍外,破壞周邊生態環境。2024年12月13日,聯合各個部門到融安縣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石灰巖礦現場查看整改進展,并現場開展推進會,就《融安縣浮石鎮十九洞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后山滾石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進整改進行討論。截至2025年3月26日,融安縣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石灰巖礦已完成廢石廢渣清除,種植表土已全部覆蓋,且樹苗種植工作已完成,階梯式臺階修筑完成。
(二)組織開展全縣礦山安全生產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未按設計進行開采建設的礦山,及時督促指導礦山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安全設施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并嚴厲查處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對無序開采問題突出的礦山企業,加強督促監管,依法依規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同時指導礦山企業制定具體整改工作方案,跟蹤企業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經對全縣礦山進行全面排查,共發現融安縣浮石鎮十九洞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等三家礦山企業存在不按設施設計遵循自上而下的開采順序進行開采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并責令改正,三家礦山企業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及時查處礦山毀林占林行為的違法違規行為。我縣組織林業部門對全縣礦山毀林占林等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發現融安縣浮石鎮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采石場疑似存在違法使用林地行為,已聘請第三方設計公司出具現場鑒定報告,設計公司已出具鑒定報告,毀壞林地數量較大,涉嫌犯罪,已移送縣公安局查處。公安部門依法對涉事當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四)對全縣大型開采規模露天礦山儲量進行動態監測。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固體礦產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每年11月底前由礦山企業委托技術單位開展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并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當年度的儲量動態監測報告,我縣12家礦山企業均已完成2024年露天礦山企業儲量年報編制工作。對全縣露天礦山進行巡查,未發現露天礦山存在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
(五)開展礦山企業占用基本農田等耕地違法行為排查。我縣按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開展自治區環保督察反饋礦山無序開采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對轄區范圍內所有礦山企業占用基本農田等耕地進行排查,重點核查礦山企業占用基本農田等耕地進行采礦、建設礦山配套設施、堆放礦產品等行為,依法查處企業占用基本農田導致耕地“非農化”行為。經排查,融安縣礦山企業不存在占用基本農田等耕地情況。
(六)督促指導礦山企業嚴格按照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保持措施。一是開展調查核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重點對“融安縣浮石鎮友泰建材有限公司十九洞采石場沿山體傾倒廢石廢渣,生態破壞嚴重”問題進行調查核實,重點對是否存在未落實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存在未依法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督促指導礦山企業制定整改方案,監督企業落實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成效,并對整改成效進行現場核驗,確保治理工作成效。經整治,該采石場已完成以下水土保持措施:工業場地區完成簡易排水溝785米,漿砌石擋土墻50米;道路工程區完成排水邊溝1160米,漿砌石沉沙池2個,漿砌石擋土墻293米;辦公生活區完成砌磚排水溝210米,漿砌石沉沙池1個;臨時堆料場完成簡易排水溝93米,漿砌石沉沙池1個,排水涵管80米,漿砌石擋土墻84米;表土堆放場完成漿砌石擋土墻173米;對工業場地區、道路工程區、臨時堆料場播撒草籽,部分裸露邊坡進行了臨時苫蓋。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相關規定,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該礦山未按要求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未開展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并依法進行查處。三是開展全縣礦山水體保持措施專項監督檢查。2024年4月,融安縣制定并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融安縣礦山項目落實水土保持措施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并對全縣在建礦山項目開展了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針對發現的問題下達了整改通知,并督促企業完成整改工作。
四、驗收情況
我縣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林業局、應急管理局和融安生態環境局對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問題編號三十三)有關整改工作臺賬資料進行認真審查,相關問題已得到整改,未出現問題反彈情況,該問題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柳辦﹝2024﹞37號)和《中共融安縣委辦公室 融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融安縣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融辦〔2024〕26號)有關問題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達成整改目標,驗收銷號臺賬完整清晰,具備驗收銷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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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5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2-811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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