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 意見(問題編號十一)整改工作驗收公示
一、2024年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情況
2020至2022年柳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連續三年全區排名靠后,臭氧污染問題突出。2022年柳州市發生臭氧污染15天,臭氧污染天占比達60%。截至2023年9月,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督導發現的問題仍有41個還未整改完成。
二、牽頭單位
柳州市融安生態環境局
三、整改情況
1.融安縣成立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統籌協調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科學預警、分級響應、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各部門職責,強化聯防聯控、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機制。2023年共啟動3次黃色預警(Ⅲ級響應),應急響應期間共檢查工廠34家,秸稈禁燒巡查510人次,處置秸稈露天焚燒55起,查處貨車超載164起,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01起,注銷各類機動車車輛2輛,處罰12200元。
2.針對超低排放改造項目資金規模較大的特點,前期需投入充足時間開展多維度考察調研,全面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與實施必要性,確保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目前,融安魚峰水泥有限公司正在進行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建設,已完成工程進度的70%,預計2025年12月底完工。
3.對融安縣紅衛工業園區的木材加工企業VOCs廢氣污染防治進行排查,未發現簡易低效治理設施,存在融安縣東城木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VOCs廢氣收集不完善,部分熱壓機未安裝熱壓廢氣集氣罩,已督促企業增加集氣罩完善廢氣收集設施,截至2025年10月底,4家企業均已完成VOCs廢氣收集設施改造。
四、驗收情況
2025年12月9日,我縣組織融安縣生態環境局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自治區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問題編號十一)相關整改工作臺賬資料進行認真核查,經核查我縣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柳辦﹝2024﹞37號)和《中共融安縣委辦公室 融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融安縣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融辦〔2024〕26號)有關問題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達成整改目標,驗收銷號臺賬完整清晰,具備驗收銷號條件。
公示期5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2-81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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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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