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縣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大氣污染 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自開展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以來,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有了一定改善,但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尤其是秋冬季、冬春季期間,氣象擴散條件不利,疊加本地污染物,極易發生污染天氣,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仍然嚴峻。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確保“十三五”規劃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根據《柳州市2020年冬季—2021年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要求,扎實推進各項任務措施,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時間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攻堅目標
2020年,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細顆粒物(PM2.5)兩項約束性指標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臭氧污染天數同比不增加,臭氧濃度總體保持穩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進一步鞏固,2021年1—2月,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氣。
三、攻堅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堅持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精準治污,堅持問題精準、時間精準、區位精準、對象精準、措施精準,協同防控PM2.5污染和臭氧污染,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揚塵綜合整治、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污染天氣應對等7個專項行動,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四、主要任務
(一)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按照《廣西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部署和《柳州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持續加強石化、化工、木材加工、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加快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通過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以及高效工藝與設備等,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和逸散,提高VOCs集中收治效率。按照分業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則,有序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和在線監控建設。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VOCs排放企業清單編制。重點推進工業涂裝等行業VOCs治理升級改造。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加強治理設施建設,確保生產期間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牽頭單位:融安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縣科工貿局)
(二)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專項行動
按照《融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融安縣秸稈禁燒管控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政規〔2020〕2號)、《 融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秸稈露天禁燒區域的通告》(融通字〔2020〕11 號)要求,嚴格執行秸稈禁燒管理,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充分利用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等手段密切監測秸稈禁燒情況,實施“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責任到鄉鎮、村委、農戶。2020年年底前建立秸稈禁燒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考核制度。在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和生產生活的情況下,有組織、有計劃、有限度地焚燒無法綜合利用的秸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禁燒區摸底調查,建立秸稈存量臺賬,確定實施秸稈離田措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限燒區計劃燒除工作方案編制。攻堅期間,全縣被自治區衛星遙感和強化監督等發現的秸稈焚燒火點數同比下降10%以上。禁燒區、甘蔗“雙高”示范區和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加強秸稈焚燒的巡查執法力度。(牽頭單位:融安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縣城管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大力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集中力量在轄區內人口集中區域、交通干線沿線等秸稈禁燒重點區域,因地制宜地選擇秸稈綜合利用方式,重點實施秸稈就地肥料化機械翻壓還田,實現重點時節、重點區域、重點農作物秸稈全域全量利用。整合各類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資金,大力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帶(片、點)建設,打造形成一批技術領先、基地帶動、規模發展、多產業融合的秸稈綜合利用循環農業典型,形成一批可持續運行的秸稈綜合利用模式和機制,逐步形成秸稈綜合利用的長效機制。結合各鄉鎮實際積極開展秸稈還田作業、離田作業和加工利用等關鍵環節資金補償試點,探索不同對象、不同環節的秸稈綜合利用補償標準體系,建立健全秸稈綜合利用補償的管理和考核機制。到2020 年年底,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加強蔗葉的綜合開發利用,對蔗葉的綜合開發利用給予支持,推進實施甘蔗機械化收割、甘蔗秸稈破碎還田和打包收集。將蔗葉綜合利用項目列入糖業發展資金重點支持范圍,鼓勵和引導制糖企業開展蔗葉粉碎還田試點。榨季期間,制定和實施蔗葉禁燒區管控方案,有效提升糖料蔗生產機械化水平,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一綜合利用、統一處理處置。加大甘蔗生產機械化作業補貼力度,推進甘蔗生產“耕、種、管、收”全過程機械化應用,提高機收率,實現蔗葉粉碎還田,2020年年底前,全縣“雙高”基地甘蔗機收率力爭達到30%以上。(牽頭單位:縣糖業發展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嚴格規范在用車排放檢驗,構建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制度,2020年12月起,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制度(I/M制度)。結合實際制定重型柴油貨車繞城通行方案。2020年年底前,以建成區內施工工地、大型工礦企業及其他重點場所,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抽檢建成區內加油站(點)車用汽柴油,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5%。嚴格船舶管理,加快船舶淘汰更新,依法淘汰使用30 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鼓勵淘汰使用20 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推廣使用電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新能源船舶。(責任單位:融安生態環境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按照《廣西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成果和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加強環境執法監管,推動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加大無組織排放管控,完成綜合治理方案中的項目治理,到2020年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加大涉工業生產爐窯類企業的綜合整治力度,重點加強磚瓦行業清理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對“散亂污”企業,嚴格依法依規分門別類地實施淘汰、整合和提升,防止死灰復燃。(牽頭單位:融安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管執法局、縣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
督促建筑工地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對預計閑置3個月以上或預計2020年11月以后仍不能開工或恢復施工的建筑工地,督促建設單位開展裸露土地臨時綠化或鋪裝。2020年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基本建成建筑工地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聯網。加強露天堆場揚塵整治,落實物料堆放場所建設圍擋、苫蓋、自動噴淋等抑塵設施,物料輸送裝置建設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加大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未安裝密閉裝置運輸、遺撒泄露污染道路等違章行為的打擊力度;大力推進道路清掃沖洗機械化作業,2020年年底前,縣城道路平均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及以上。縣城出入口及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基本實現機械化清掃,對進城道路揚塵嚴格監管。對街區、單位、門店實行網格化管理,拉網式清理臟亂差行為,門前實行“三包”,綜合治理縣初級中學空氣自動監測站站點敏感區域周邊的小作坊、小飯店、小店鋪和小街小巷,依法嚴格管控露天焚燒垃圾、露天燒烤等行為,嚴格檢查室內燒烤和其他餐飲企業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運轉。(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融安生態環境局)
(六)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專項行動
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8〕40號)、《融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融通字〔2020〕1號 )要求,依法做好禁限放區域優化劃定、禁放區禁止銷售、限放區零售點布點和燃放管控工作,落實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區域的責任和監管要求,強化生產、運輸、銷售等源頭管控,對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春節期間,開展聯合執法巡查專項治理行動,緊盯重點時段、重點場所。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加強對街道、社區和人群密集場所的管理、巡查、監督工作。在污染天氣過程時段,要全面加強禁放區、限放區的執法管控工作。廣泛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以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實際行動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牽頭單位: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融安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污染天氣應對專項行動
按照《柳州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柳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預警實施方案》要求,分級實施污染天氣應急應對。根據《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完成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補充完善,按照“幫企減污”的要求,指導納入城市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明確不同應急等級條件下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各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強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指導企業提前采取減排措施,預先調整生產計劃,對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業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嚴禁“一刀切”。要科學實施大宗物料錯峰運輸,重點查處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露天燒烤、工地揚塵、工業企業偷排漏排、隨意“煉山”等違法行為。加強重點區域污染治理,綜合運用高清監控、無人機巡查等技術手段,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牽頭單位:融安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積極督導應對污染天氣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大氣環境突出問題,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調度制度。各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據職責分工,積極落實相關任務要求,強化協同,形成攻堅合力,根據職責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措施。縣人民政府視情況及時召開工作調度會議,統籌推進工作中存在的困難,檢查督導工作落實情況。
(二)嚴格考核問責
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推進情況和工作成效納入年度績效考評體系,嚴格考核。對不及時采取措施或工作嚴重滯后的有關部門、鄉(鎮)及采取書面預警、約談、量化問責等追責措施。??
(三)加強區域聯防聯控
按照柳州市大氣辦的相關部署,開展區域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及時反饋應對情況。完善污染天氣應對方案,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夯實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差異化績效管理,落實區域應急聯動各項要求。著力提升縣域環境空氣質量,推動形成各部門聯防聯控的良好局面。
(四)加強信息公開和工作調度
實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定期公布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及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預警預報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物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氣應對、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攻堅期間,開展周調度、月通報,在污染天氣應急應對時段對各單位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日調度;各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在每周五下班前將本周攻堅行動情況、每月2日前將上月攻堅行動情況、2021年3月5日前將攻堅行動工作總結報送至融安生態環境局,融安生態環境局匯總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后,報送柳州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